中国共产党广昌县第十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
(2019年1月26日中国共产党广昌县第十六届
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广昌县第十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9年1月26日在广昌举行。出席会议的县纪委委员26人,列席199人。
县委书记许爱军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县委常委和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的领导同志出席会议。
会议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四届四次全会和县委十六届七次全会部署要求,回顾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19年任务。审议通过了龚雪华同志代表县纪委常委会所作的《践行“两个维护”,忠诚履行职责,稳中求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报告。
全会传达学习了省纪委十四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强化责任担当,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全会认为,许爱军同志的讲话,充分肯定了2018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果,深刻分析了当前我县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指出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对2019年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坚定不移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切实坚定政治自信、增强政治自觉。要坚定不移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切实激发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热情。要坚定不移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切实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要坚定不移强化使命担当,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许爱军同志的讲话符合广昌实际,为我县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工作要求,明确了重点任务。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过硬的政治担当,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指出,2018年,县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旗帜鲜明、坚定不移推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自觉践行“两个维护”,扎实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政治巡察工作,持续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从严教育管理监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为“美丽莲乡·幸福广昌”提供了有力保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全会分析了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要求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全会提出,2019年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四届四次全会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健全和完善监督体系,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美丽莲乡•幸福广昌”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第一,突出政治建设,自觉践行“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学懂弄通做实,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党和人民确定的正确方向前进。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战斗性。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对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等问题。
第二,深化改革创新,把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引向深入。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乡镇纪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乡镇纪委“有作为”。促进“两个责任”贯通融合,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工作分管到哪里,管党治党职责就延伸到哪里。扎实推进派驻机构改革,按照上级纪委监委派驻改革要求,推进县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全覆盖,把“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凸显出来。
第三,做细监督职责,把监督挺在前面。强化监督职能,认真执行党纪处分条例,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细做实监督职责,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做实日常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做起来、做到位,形成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完善监督体系,健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协调衔接机制,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衔接,做到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
第四,保持韧劲狠劲,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坚持问题导向纠治“四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若干意见,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陋习露头就打,对“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时刻防范。切实解决干部作风不实问题,聚焦干部作风中存在的“怕、慢、假、庸、散”问题,建立“营商环境监督直通车”,优化“最差服务窗口”评选,加强对全县“放管服”改革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持续发挥干部作风“红黑榜”作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严格依法规范调查措施适用范围,保障企业合法经营,优化营商环境。
第五,突出政治巡察,深入推进巡察工作。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把巡察与净化政治生态相结合,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相结合,与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擦亮巡察利剑。广泛汇聚巡察合力,探索建立巡察机构与纪委监委、组织、政法、审计、财政、信访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抽调新提拔科级干部兼任巡察组副组长,让乡镇纪委副书记、纪检干事参与巡察,实现干部成长与巡察工作双促进、双提升。认真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夯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抓好我县三级联动巡察整改机制的落实,对整改不力、表面应付,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追责问责。
第六,严格正风肃纪,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刑事缺席审判协调机制、技术调查配合机制,不断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突出重点领域,深入反腐。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丰富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管,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防范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督促有关部门以案促改,举一反三,完善制度,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运用典型案例,开展庭审纪法教育课堂和“三会一书两公开”警示教育活动,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第七,秉持人民立场,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围绕全县巩固提升脱贫成效,持续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督查,对向扶贫款物伸黑手和扶贫工作作风不实、弄虚作假等问题严查快办,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配合上级纪委监委开展交叉办案,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坚决向“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亮剑,净化基层政治生态。
第八,坚持从严从实,打造纪检监察铁军。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党建工作,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队伍。树立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选人用人导向,培养锻炼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真正把对党忠诚、德才兼备的好干部选上来、用起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和纪律建设,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强化内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把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坚决防止“灯下黑”,努力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全会号召,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坚如磐石的信心、只争朝夕的劲头、坚韧不拔的毅力,一起拼搏,一起奋斗,不断把全县全面从严治党推向深入,为建设“美丽莲乡·幸福广昌”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