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湘国 本报记者 徐黎明
日前,浮梁县瑶里镇长明村村部会议室热闹非凡,该村33户贫困户在上半年领取过一次产业扶贫“红包”后,又拿到了年终收益的大“红包”。
长明村是“十三五”省级贫困村。近年来,该村通过一系列扶贫措施,实现通自来水、通电、通网、通路,且即将整体退出贫困村。为确保脱贫后村民不返贫,该村重点经营好光伏电站、百亩茶园和金丝皇菊种植3个产业扶贫项目,今年下半年产生了7万余元的经济效益。
长明村把全村33户85名贫困户全部纳入扶贫产业收益分配对象,按照收益的60%分配给贫困户、40%用于村集体发展公益事业的原则,制定产业收益分配办法,贫困户产业分配金额从800元至2000元不等。此举不仅调动了贫困户参与扶贫产业发展的积极性,也激发了他们的自我发展动能,保证了脱贫高质量、可持续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