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昌3月10日电(吴鹏泉 温肖霞)江西省妇联10日对外披露称,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江西省妇联近日“携手”出台了《关于建立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合作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建立侵害妇女儿童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加强全省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
今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全国妇联下发相关通知,要求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强化合作,加强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的惩治打击,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促进妇女儿童保护法律体系健全完善。
对照最高检和全国妇联出台的通知,江西省在具体要求上有不少新突破。
《通知》提出了关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合作机制的目标任务,具体包括:严惩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推进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为儿童权益提供全方位司法保障;落实妇女儿童保护相关法律规定,促进制度完善,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根据《通知》,江西要建立侵害妇女儿童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对严重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尤其是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坚持快捕快诉,原则上不得延长羁押期限或退回补充侦查;检察机关在作出实体性决定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处理结果向同级妇联组织反馈。
江西还要求,检察机关在办理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中要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对妇联移送的线索或案件,加强对公安机关的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对法院判决确有错误的案件,尤其是量刑畸轻的案件,要依法抗诉;检察机关在办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案件或涉及妇女儿童的信访工作中,可以邀请妇联组织共同参与案件听证及矛盾化解工作等。
《通知》提出,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发挥各自优势,加强资源整合和工作联动。检查机关发挥专业优势,提升法治宣讲深度;妇联借助组织网络优势,发挥法律明白人、村儿童主任和村妇女小组长的作用,发挥女法协、宣讲团、志愿者等团队力量,提升法治宣讲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