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郭晓军 报道
10月29日,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交警大队等相关职能部门组织人员对我县羊面岭社区(原)万泉机械厂第四片区棚改范围内的36户棚改房屋进行了依法拆除。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德龙到场指挥调度。
在拆除现场,工作人员密切配合,各环节井然有序,认真做好了人员清场、水电切断、危险品隔离及财物搬离、存放等工作,确保了拆除工作的顺利完成。与此同时,工作人员还对房屋门窗进行了人工拆除,并将拆下的木料、建筑垃圾进行了妥善处理。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全县棚改拆迁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