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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海口3月19日电 (记者 洪坚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19日通报,日前,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家慧(副厅级)涉嫌受贿罪、行政枉法裁判罪、诈骗罪一案,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家慧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张家慧,听取了辩护人意见。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家慧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在行政审判活动中指使、授意他人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特别严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行政枉法裁判罪、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张家慧前夫、政协第七届海南省委员会原常委刘远生,于日前因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虚假诉讼罪被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