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日,广昌法院赤水法庭庭长、员额法官邹文飞来到其帮扶的贫困户邓某家中,为邓某向浙江某医院的索赔事宜提供法律咨询。
邓某系广昌县旴江镇揭家堡居民,因身患乳腺癌花费了五十多万的医疗费,导致家庭非常贫困,是城镇低保户、贫困户。2019年11月4日,邓某在浙江某医院看病时不慎被医院的门撞伤,致使股骨颈骨折,在医院行人工髋关节置换术,花费医疗费九万余元,这对其贫困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但因为邓某在浙江人生地不熟,加之自身缺乏专业的法律知识,与该医院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均未果。2020年7月,邹文飞法官成为邓某的帮扶干部后,第一时间了解了这一情况即积极主动帮助邓某协调赔偿事宜。2021年3月份起,邹文飞法官先后带邓某到广昌县人民医院确认邓某伤情、到广昌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并多次前往邓某家中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并详细解答了邓某关于诉讼的途径、方式,索赔项目及标准等方面的问题。
经过邹文飞法官的多方努力,广昌县法律援助中心为邓某指定了法律援助律师,现在邓某的索赔之路已经走上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