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5日
在广昌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广昌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德龙向大会报告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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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努力促进司法公正
◆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
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2018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50件218人,批准逮捕128件181人,受理案件数同比增长56.1%;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65件257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41件210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数同比增加17.5%。
◆加强与纪委监察委的无缝衔接。
积极推进反腐败工作,全力配合做好监察体制改革。2018年,我院受理了3起广昌县监察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在办理案件期间,检察官提前阅卷,与监察委调查人员进行案件讨论,提前介入案件调查,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积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对涉黑涉恶犯罪分子重拳出击,2018年我院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1人,追捕1人,起诉13人,其中以被告人黄某某为首的11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是我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办理的一件具有较大影响的案件。此外,向县扫黑办移交5条有效线索。
◆强化法律监督职能。
2018年受理立案监督案件18件,其中监督侦查机关立案8件,监督侦查机关撤案11件,纠正漏捕4人,向侦查机关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依法适用不批捕、不起诉司法措施,不批捕38人,不起诉21人。强化刑事审判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权威,2018年我院成功抗诉2件2人。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向办案部门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22件22人,建议均被采纳。落实民事执行监督职能,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件,发出检察建议2份。
◆积极完成公益诉讼改革。
牢牢把握公益核心,坚持法律定位,努力拓展行政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的新领域,现已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10件。其中,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所提诉讼请求全部获得法院支持,判决现已生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份,全部被行政机关所采纳。
(图/文:广昌县人民检察院)